乐清市变压器行业协会文件
【2017】5号
关于有关广告语常见的注意事项要求
变压器行业各经营网店的企业:
根据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文件精神要求: 《广告法》于2015年9月1日实施,此法规范广告活动,请广告主及发布者认真学习广告法,对照网店中易发的违法广告,及时纠正避免处罚。常见的注意事项如下:
1、对产品名称、产品性能、成份、质量、价格、生产者等描述用语均属于广告;
2、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,如:国家级、最高级、最佳、最低、全国销量第一等;
3、禁止发布虚假广告,如产品使用寿命十万次,且无法提供十万次的使用寿命的凭证;中国产的商品宣称是韩国的、德国的、欧洲的等虚假标注。
4、涉及专利的违法广告,如涉及专利产品,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,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谎称取得专利权;
5、处罚:违反广告法第九条,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等,处20万至100万的罚款;发布虚假广告,处广告费用3-5倍的罚款或者20万至100万的罚款;(其他违法详见广告法,不一一例举)
同时,柳市地区网店大多以经销电气产品及附件为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第二十八条“为了保护国家安全、防止欺诈行为、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、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、保护环境,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,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,方可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。”的规定,对属于列入CCC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,必须经过CCC强制认证,且标注“CCC”标志后方可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。未经认证,擅自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第六十七条“责令改正,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。”进行处罚。
各位经营者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(http://www.cnca.gov.cn)上下载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》查看与学习,加强网店经销产品的管理,避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。
乐清市变压器行业协会
2017年7月16日